|兒少|育兒津貼
【新制】112年元月起取消排富,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
✩注意!如申請育兒津貼(5000元)後
✩欲改送托與政府簽約的托嬰中心或保母(領托育補助8500元),請主動致電區公所註銷育兒津貼,以利撥款作業。
✩解除托育服務時,務必重新申請育兒津貼,以免權益受損。
承辦人:林小姐 06-2991111#59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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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申請條件:以下2點皆需符合
(1)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。
(2)未經政府公費安置。
※擴大補助對象:取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、弱勢兒童生活類補助不得同時領取的規定。(如果您正在領取軍保、公保、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其他弱勢兒童少年生活類補助,自110年8月起可同時申請育兒津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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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補助金額(每名/每月,無身份別限制):
第1名子女5,000元;第2名子女6,000元;第3名以上子女7,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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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申請方式:檢具應備文件,「郵寄」或「親送」兒童戶籍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(建議可於報完戶口後,直接前往『區公所』(社會課)申請);或可於新生兒辦理出生登記時,備妥相關附件,由戶政代收件轉送兒童戶籍地區公所做審核。
※經審查符合資格者,均自「受理申請當年度」符合資格之月份發給;出生後60日內完成出生登記(或初設戶籍登記)並申請本津貼者,可以追溯到兒童出生月份發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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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檢附文件:
(1)申請人(父母雙方、監護人)身分證及印章。
(2)兒童戶口名簿(記事欄不可省略)或戶籍謄本。
(3)申請人或兒童其中一方郵局存摺影本。
(4)申請補助兒童如為第2、3名以上子女,請主動檢附前第1、2名子女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證明文件(此項無則免附),方便查調比對。
(5)申請表(可直接至兒童戶籍地之區公所索取填寫或本網頁下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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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申請地點與洽詢電話:請至兒童戶籍地之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。
東區區公所2680622#317 西港區公所7952601#136
北區區公所2110711#141 七股區公所7872611#299
中西區公所2267151#342 將軍區公所7942104#241
南區區公所2910126#268 北門區公所7862001
安平區公所2951915#1203 新化區公所5905009#706
安南區公所2567126#265 善化區公所5837226#311
新營區公所6322015#167 新市區公所5994711#132
鹽水區公所6521038#111 安定區公所5921116#128
白河區公所6855102#264 山上區公所 5781801#303
柳營區公所6221245#106 玉井區公所5741141#62
後壁區公所6872284#303 楠西區公所5751615#303
東山區公所6872284#106 南化區公所5771513#401
麻豆區公所5721131#111 左鎮區公所5731611#517
下營區公所6892104#132 仁德區公所2704211#181
六甲區公所6982001#601 歸仁區公所2301518#802
官田區公所5791118#175 關廟區公所5950002#116
大內區公所5761001#230 龍崎區公所5941326#20
佳里區公所7222127#190 永康區公所2010308#165
學甲區公所7832100#155